广州金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州金穗公司”,股东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持股100%),系海南省国资委委托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的企业。近期发现,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广州金穗公司营业执照、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名,骗取工商登记注册资料,将广州金穗公司登记注册为汇恒成(吉林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华云信(吉林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金穗国宏(北京)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股东,并通过股权多层嵌套批量设立下属企业,虚构国资参股背景,形成假冒国资企业链条。现郑重声明如下:
汇恒成(吉林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华云信(吉林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金穗国宏(北京)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非广州金穗公司下属企业,也不存在投资、合作或其他业务关系,其一切行为均与广州金穗公司无关。广州金穗公司已分别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。
在此,金穗公司郑重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,注意防范风险,切勿与上述涉事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任何经济往来或业务合作。如发现其有违法犯罪行为,请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。
特此声明。